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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这块地上的英烈也需要纪念
来信人: 董喜生
来信时间: 2012-10-13 00:41:15
内容: 当我地上千农民为了红色革命烈士讨个纪念碑遭到当地政府拒绝之后,我带着种种疑问走访了我湖南省平江县思村乡高家村与浏阳县的周罗二地村民,听取了高龄老人的讲解,并且获得了文革期间的几份调查笔录材料,亲临了红十六军的墓地与战壕。基本能够确认: 1935年6月17日(农历5月17)的上午,红十六军(又称红十六师)主力部队在围剿撤退中所剩的三四百人进入了我芦洞高家村进行吃饭休整时逾上叛徒出卖,结果三名当地人员领路,带上了三支围剿队伍,占据有利地形,围歼了红十六军主力部队,该军团除小股人员在休整时外出了解周边村庄情况而没有进入包围圈之外,红十六军所剩主力三百多人的队伍,最终在我芦洞高家全军覆没。由此结束了红十六军(师)的革命生涯。现建国六十多年,革命烈士也沉睡了七十七年,目前,该墓地周围已经杂草重生,道路已经闭塞不通,据说当年有湖南省民政厅的领导想上去调研,结果也是半途而废。现当地农民为了纪念讨个墓碑,完成当地几位老前辈的心中遗愿,但遭到当地政府拒绝,目前,全国各地红色旅游景点己经开放,但我平江的政坛就是抹杀这个红色资源,今天,我特上访呐呼,为了完成当地老前辈的遗愿,特来讨个纪念墓碑,请求有关部门关注革命先烈,也让红十六军的革命勇士能听听旅游脚步,看看祖国的繁荣昌盛。 此致 申请人:董喜生 电话:15074006929。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平江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2-10-24 15:51:59
回复内容:
关于福寿山高家村村民董喜生同志请求建立纪念墓碑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平江县福寿山镇高家村村民为革命烈士讨建纪念碑遭政府拒绝。我们认为这是歪曲事实的宣传,其实这是集中进县烈士陵园保护和就地原址维修保护的矛盾。为此,市民政局刘树平局长等相关负责同志于9月11日深入该村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就该村麻坡岭战役牺牲的烈士集中安葬坟墓的抢救性保护问题召开了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福寿山镇麻坡岭战役发生在1935年,当时坚持南方游击的傅秋涛所在的47团,因叛徒出卖被敌人围歼于麻坡岭,近400名战士壮烈牺牲。1978年当地群众在政府支持下,收敛遗骨集中埋葬于麻坡岭战场遗址,立碑红军墓。
会议中该村老党员代表认为当下中央有抢救性保护烈士坟墓的政策,麻坡岭战役战斗惨烈,牺牲人数较多,后人深为震撼和景仰,当地群众强烈要求对烈士墓实行就地保护。
市民政局刘树平局长认为中央的政策是实行集中保护,因为就地保护一是不利于长期保存;二是以县集中建立烈士墓有利于更好地褒扬烈士功绩,永存后世。刘树平局长最后表态认为:如果当地村民有80%以上同意就地保护,那么尊重村民意见可以实行就地保护,如果大多数群众意见不一致,那么还是赞成集中安葬到县烈士陵园,并在陵园新建无名英雄纪念碑对其战役情况进行刻石铭记,但是如果实行就地保护则应由县民政局、镇人民政府同高家村委会签订好维护合同,为此要求当地村委出县报告,由80%以上的村民签具姓名上报市局再予定夺。
县民政局刘裕凡、福寿山镇长张生才表示严格按照市局刘树平局长指示,切实落实好这项工作,如果多数村民同意就地保护,就由村委会和镇政府对就地保护作好规划,并由村委会同镇政府和县民政局签订好维护纪念设施的协议,在明年清明前落实好保护性抢救维护整修。如果同意集中安葬则由村委会收集多数村民意见并与镇政府签订好到县烈士陵园的集中安葬协议。
出席这次联席会议的有刘树平、黄淼林、刘克荣、刘裕凡、余慕良、李倘生、张生才、胡忠良、高家村支村委、老党员代表。
 
                                        平江县民政局信访室
                                       二0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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