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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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说明:
1、为进一步提高平江县政府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欢迎您通过县长信箱对平江县政府的发展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2、您在提交信件的时候,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信件类型;信箱填写中标红色*号的为必填项;您的信件提交后,我们将尽快转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和回复。
标题: | 产假咨询 |
来信人: | ** |
来信时间: | 2021-12-06 11:51:42 |
内容: |
你好,想咨询一下平江县的产假天数? |
回复部门: | 平江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21-12-07 17:17:05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12月6日,您通过县长信箱咨询产假多少天的事项,我办已收悉,特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我国规定产假为98天,湖南省二胎产假为98+60=158天。 另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假,其中产前可以休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我办工作人员多次拨打您的电话无人接听,已通过短信形式告知您咨询结果。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长信箱办 2021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