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话对县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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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产假咨询
来信人: **
来信时间: 2021-12-06 11:51:42
内容:

你好,想咨询一下平江县的产假天数?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平江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12-07 17:17:05
回复内容:

网友:

您好!12月6日,您通过县长信箱咨询产假多少天的事项,我办已收悉,特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我国规定产假为98天,湖南省二胎产假为98+60=158天。

另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假,其中产前可以休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我办工作人员多次拨打您的电话无人接听,已通过短信形式告知您咨询结果。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长信箱办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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