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话对县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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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修防洪提可以随意挖农田沙吗?可以随意破坏农田吗?
来信人: 刘常兴
来信时间: 2019-11-24 21:36:36
内容:

市长你好
     梅仙镇高义村的村民为了保护田地,不被以建防洪堤名义慢慢挖沙卖 。高义村的村民进行阻止挖沙,却被政府派出所强制拦住,还扬言说再阻工就抓人。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村民们进行阻止并没有错,为什么要抓人。难道村民们为了保护农田遭到破坏违法了吗?
一、“农田”承包地,在性质上就是农用地,在改变统一规划之前,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在承包地里挖沙,审批的主管部门是当地的国土资源管理局。事实上,不可能批准的,
二、如果未经批准,擅自将改变耕地的种植用途而作其他方面使用,诸如开办企业、建造住宅、筑路、采石、采矿、采土、采沙,倾倒废物等。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的,构成犯罪,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希望政府部门尽快处理,还农民一个公道。

附件1:Screenshot_2019-11-24-20-36-06-19.png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平江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9-12-03 10:03:27
回复内容:

刘常兴先生:

您好。您于11月25号通过《市长信箱》投诉高义村修防洪堤的事宜我镇已收悉,现根据相关规定和您的实际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所反映的的高义支村两委和平江县天岳公司毁堤坏田和倒卖河沙的一事,实际是平江县人民政府委托平江县土地整理复垦中心组织实施的省投资岳阳市平江县梅仙镇高义村历史遗留与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项目和委托平江县天岳金砂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昌江河梅仙镇高义村河段河堤水毁修复项目。项目位于梅仙镇高义村姚家片,由于历年来尤其是2017年6.30洪灾和8.12洪灾的冲刷,致昌江河高义村姚家片河段多处冲毁,河边几十亩农田被水冲砂压致无法耕作。经过平江县人民政府、平江县土地整理复垦中心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获准对该处水毁农田立项。2018年12月20日,平江县土地整理复垦中心通过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确定平江县天岳建筑工程公司为2018度省投资岳阳市平江县梅仙镇高义村历史遗留与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项目成交人(成交通知书编号2018013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高义村党员组长和大部分群众经过召开各组户主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同意该项目实施并向梅仙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鉴于复垦的地块系水毁砂压的耕田,为确保改田的质量和防洪安全,在土地复垦的基础上,要求清除水毁砂压的砂石,并对复垦地块旁的昌江河水毁河堤进行修复。梅仙镇人民政府采纳该意见并委托相关单位对水毁堤进行了规划设计、对砂石储量进行了评估、对项目设计进行了评审和财评,在此基础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发〔2018〕33号、《岳阳市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办法》和平江县人民政府相关会议精神,梅仙镇人民政府将该项目移交平江县天岳金砂矿业有限公司,由平江县天岳金砂矿业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由平江县天岳建筑公司负责实施该工程。

二、关于梅仙镇高义村历史遗留与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项目规划及相关手续批复情况

该项目通过了平江县发改局的立项批复、平江县国土局的土地复垦设计批复、平江县水利局的水毁堤设计批复和施工备案、平江县财政局的财评批复、平江县林业局的涉林采伐批复、平江县环保局的环评批复和平江县林业局、平江县农业局、平江县水务局、平江县财政局、平江县环境保护局等部门的可行性论证,所有资料和程序齐全。

三、项目相关会议召开情况及协议签订情况

梅仙镇高义村历史遗留与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项目和昌江河梅仙镇高义村河段河堤水毁修复项目已多次在高义召开各组户主会、党员组长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等会议征求群众意见,并通过“四议两公开”,充分告知了群众相关项目的内容和程序。同时,高义村姚家片十四组与其他组签订了《关于十四组与其它小组沙洲改田面积及资源所有权的协议》,且其他相关组(11组、12组、13组、14组、15组、16组、18组)通过并签订了《高义村姚家片防洪堤项目决议》,商定各组沙地将给予7000元每亩的青苗、耕作和资源补偿且不再另外补偿,现该补偿已足额打卡至各组。

四、砂石资源处理情况

梅仙镇高义村相关项目的砂石资源已由天岳金砂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向平江县城建投交齐砂石资源费,并已对群众合理补偿。另外,根据取之于河,用之于河的原则,开采的砂石资源所产生的利润,还将作为历史遗留与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项目和昌江河梅仙镇高义村河段河堤水毁修复项目的经费来源。

五、处理意见

1.我镇高度重视梅仙镇高义村历史遗留与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项目、昌江河梅仙镇高义村河段河堤水毁修复项目和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专门成立了以镇长丁创模为组长,纪委书记胡卫东为副组长的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指挥部,成立了支村委和理事会组成的村级协调班子,专门协调处理相关矛盾。

2.梅仙镇高义村历史遗留与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项目和昌江河梅仙镇高义村河段河堤水毁修复项目是惠及周边群众的工程项目,不仅能为高义村复垦70余苗良田,还将修复2.2公里的防洪堤,保护沿岸100余苗的良田和1500余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每一位高义村民都有义务和良知来配合支持工程的顺利推进。

3.对于在仙镇高义村历史遗留与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项目和昌江河梅仙镇高义村河段河堤水毁修复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旗帜鲜明的予以严厉打击处理。对于违反党纪党规的党员干部,纪委和监察委将予以严肃执纪问责。

梅仙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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