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保护我县种质资源生态环境,更好地养护水生物资源,11月7日,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森林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瓮江镇人民政府、汉昌街道办事处对汨罗江江口电站下游利用自制竹笺、三无船舶离岸垂钓行为进行查处。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执法车辆10台次,依法打击非法捕捞犯罪活动,共缴获非法渔具4根,销毁竹筏9只、木船2艘,中止违法行为15次、警示教育20余人次。
通过此次行动,对非法捕捞、违规垂钓等行为起到了强烈震慑作用。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加大昼巡夜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规垂钓等行为,切实维护平江县天然水域生态环境。(李碧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