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来源:县林业局 2018-01-19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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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平江县林业局属主管全县林业工作的政府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落实我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退耕还林、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2、拟订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与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使用。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4、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的管理,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实施森林采伐限额。5、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6、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7、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及林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监督国有林业资产、指导林业发展等。

(二)、人员机构情况

平江县林业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股、计财股、政策法规股、资源林政股、营林生产股、森林植物野生动物保护股等7个股室,下设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办公室、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生态公益林管理站、油茶产业化办公室、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管理站、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站、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林地林权管理站、林业产权交易中心、木材检查总站、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福寿山森林公园管理处、连云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林业科学研究所等14个直属二级事业机构及1个行政执法机构——林业执法大队。

现有人数345人,其中在职人员194人(含工勤人员2人),离休2人;退休149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林业局本级

2、木材检查站

三、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1、本年度收入预算2265.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16.27万元,纳入专户管理非税入拨款449万元。本年收入较去年增加293.3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拨款增加99.6万元,基本支出增加193.7万元。

2、本年度支出预算226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7.76万元,较去年增加193.7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1539.22万元,较去年增加234.4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73.16万元,较去年增加3.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38元,较去年减少43.98万元;);项目支出537.51万元。较去年增加99.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65.27万元,具休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727.7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537.51万元,是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林业发展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安排情况如下:2018年退耕还林还湿试点经费30万元、城关地区义务植树绿化10万元、非税收入征收成本160.8万元、古树名木保护10万元、国有林场税费改革转移支出57.71万元、油茶产业发展10万元、大面森林防火55万元、林业碳汇项目工作经费20万元、扑火队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4万元、三年绿化行动工作经费10万元、森林防火监测系统运行经费5万元、山林权属调处10万元、尧塘水库水资源保护专项经费10万元、野生动物收容救护、野生动物疫源监测及禁猎工作经费10万元、森林防火20名劳务派谴人员工资60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55万元。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3.1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24万元,上升1.8%。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8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与2017年相比减少13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城关地区义务植树).主要是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项目支出:退耕还林还湿试点是指耕地还林还湿试点的规划及检查的工作经费。城关地区义务植树绿化是指城关地区的绿化活动筹划、基地建设、购苗、配苗等支出。非税收入征收成本是指森林植被恢复费、其他罚没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的征收工作经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经费是指对古树名木的研究植物、地理、水文、气候、生态、文化的活标本的工作经费。国有林场税费改革转移支出是指国有林场税费改革固定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解决调整机构和精简人员后仍无法解决的长期性减收,每年按固定数额予以补助。油茶产业发展是指产油大县项目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资料费、技术培训、推广等支出。大面森林防火是指用于森林防火宣传与扑救。林业碳汇项目工作经费是根据有关减排机制的林业项目方法和程序,开发的合格的温室气体项目的工作经费。扑火队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我县有扑火队员700名,需要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三年绿化行动工作经费是指我县城乡绿化的调查摸底、规划设计、检查督促、检查验收等工作经费。森林防火监测系统运行经费是指森林防火监测系统项目年运行、维护、管理费。山林权属调处是指对我县农村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的指导,妥善处理各类纠纷,做好重大纠纷案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的支出。尧塘水库水资源保护专项经费是指尧塘水库饮水工程资源保护。野生动物收容救护、野生动物疫源监测及禁猎工作经费是指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相关保护规划和措施及禁猎的工作经费。森林防火20名劳务派谴人员工资是指森林消防大队森林防火20名劳务派谴人员工资发放及保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是指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单位).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