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18-11-27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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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扶办字〔2018〕17号A类

刘军民委员:

您提出的《精准扶贫工作面临的问题剖析》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精准识别”方面的建议。

精准识别贫困对象是扶贫开发的基础工作,随着扶贫工作的推进,“识别难、难识别”确实是精准扶贫工作中的难点,许多当地群众外出务工,其收入无法核算,在外地买房买车的情况,也无法查实,由此引发因群众隐瞒收入,恶意侵占扶贫资源的现象。针对这类情况,省级层面加强了各行业部门的数据比对,县级层面,扎实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组织乡村两级进村入户开展核查,逐户讨论评议,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清理出系统,确保扶贫对象精准。为达到精准识别贫困对象,我县切实执行各级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民小组评议提名、县级信息比对、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村委会审查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公示、县扶贫办复核、县人民政府审批公告”(即“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的程序,落实贫困户的识别工作,务求扶贫对象精准。

(二)关于“行业扶贫”方面的建议。

我县成立脱贫攻坚摘帽工作指挥部,统筹推进脱贫摘帽工作,指挥部以下设基层组织建设和驻村结对帮扶、安居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与兜底保障、水利扶贫、交通电力通信扶贫、社会扶贫与扶贫宣传、巡查督查考核问责等10个分指挥部,10 个分指挥部的成员单位涵盖所有行业扶贫单位,分别明确了具体的工作任务,实行指挥长负责制和成员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行业扶贫责任更加落实,扶贫政策更加有效落地。

(三)关于“督查机制”方面的建议。

我县成立巡查督查考核问责分指挥部,加强督查巡查考核,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分指挥部进一步修订完善督查考核方案,目前督查内容、改进督查方法,按照围绕目标、聚焦问题,领导联点、形成常态,力量下沉、责任上肩的原则,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上一级督查组按照自上而下原则,对下一级督查组加强业务指导,及时交办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下一级督查组按照自下而上原则,向上一级督查组报送督查情况、突出问题、整改成效和意见建议,督查机制更加切实有效。

扶贫开发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是头号民生工程,我县将在上级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的坚强支持下,求真务实地开展扶贫开发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大会战。感谢您对平江县扶贫开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11月4日

承办负责人:艾松林

承办人:邓哲明

联系电话:6223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