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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2020年护士本土化培养招录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卫健局 2020-06-12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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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护士本土化培养工作的通知》(湘卫基层发〔2018〕5号)精神,依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关于做好2020年护士本土化培养招录工作的通知》(湘卫基层处便函〔2020〕29号)文件,现就2020年护士本土化培养在我县招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计划(2名)

二、培养对象与条件

我县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年龄在30岁(1991年7月31日后出生)以下、志愿扎根在我县边远乡镇卫生院从事护理工作、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体健康的有志青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予以优先。

三、培养学校、专业、学制与学习方式

(一)培养学校:湖南护理学校

(二)专业名称:护理,中医护理。

(三)学制:3年。

(四)学历层次:中专。

(五)学历方式:全日制。其中理论学习2年,临床学习1年。

四、体检及面试要求

拟录取学员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无医学类专业不宜就读的疾病”等规定。面试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

五、就业乡镇卫生院范围

虹桥镇卫生院、石牛寨镇卫生院、木金乡卫生院、板江乡卫生院、三墩乡卫生院、岑川镇卫生院

六、招录程序及时间安排

县卫生健康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面试、公示等程序,确定培养对象。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6月24日前(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局二楼政工人事股207、208室

(二)文化考试:报名后另行通知

(三)体检:文化考试入围后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上公布入围名单时一并通知。

(四)公示:7月13日-17日五个工作日

(五)上报:县卫生健康局将于7月25日前将拟录取学员的《湖南省护士本土化培养报名登记表》、《湖南省护士本土化培养承诺书》和《湖南省护士本土化培养报名汇总表》连同学员其他资料和证书复印件等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培训中心进行入学资格复核。

(六)培养学校复核通过后将于8月中旬前下发录取通知书。

七、政策保障

(一)湖南省护理学校负责承担培养对象的学费、住宿费和书籍费,不收取除生活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二)学员经录取注册,享受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生的同等待遇。

(三)取得毕业证书的学员,按照《护士条例》的规定,具备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资格,经考试、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上岗。

(四)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学员,按照承诺书协定,经招聘考试合格后原则上就近分配到本通知第五点所规定的乡镇卫生院服务,与卫生院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以合同制身份从事护理工作。符合我县卫生人才招聘考试条件要求时,可参加公开招考取得编制。

附:《湖南省护士本土化培养报名登记表》

本通知事宜联系股室:

平江县卫生健康局政工人事股:电话0730-6699973

基层卫生股:电话0730-6699960

平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11日

湖南省护士本土化培养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