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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再质押证书

来源:县广播电视台 日期:2019-10-11 10:54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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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县自然资源局获悉,从10月1日起,我县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再质押证书。

根据国务院、省、市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应该坚持“依法、便民、高效”的服务宗旨。为进一步优化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县自然资源局研究决定,从10月1日起,对已核发“不动产权证书”的物权(不含林权)抵押登记,在系统登簿后直接打印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再质押证书(不动产权证书仍由权利人保管)。对以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的物权抵押,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取消质押证书。10月1日前申请人办理抵押登记时不动产证书质押在登记机构的,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后,可以取回不动产权证书。(袁小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