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3月份开始,县交警部门对不礼让斑马线行为进行严格处罚。两个多月来,越来越多的机动车主有了文明礼让的习惯,不过仍有不少车主未按规行驶。5月15日,交警部门数据显示,截止目前,我县共抓拍查获不礼让斑马线行为350余起,已处理103起。
从3月份开始,我县在城区主干道部分路段安装了电子警察,对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进行抓拍。在县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利用抓拍到的照片,解读了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应如何正确做到“车让人”。
案例一
车子行驶到这里,行人已经等在了斑马线上,车子应该停下来让行人,等行人过去了再从他们的后面过去。
案例二
行人正在斑马线上走,车子发现了这个行人后,应该停在这,等行人过去了再走。
案例三
车子到了这,发现那里有行人要横过马路的话,应该把车子停在这,等行人过去。但是这个车子没礼让,从这里过去了。
据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不论有没有设置电子警察或交警信号灯,若机动车在人行横道未礼让行人,一经查处,将会对驾驶员处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对不礼让斑马线行为进行查处,得到了市民的理解和拥护。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礼让斑马线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也直接反映着城市的文明程度。
车主刘嘹辉:作为一个公民,对礼让斑马线感受还是很深刻。我平常开车也开得不快,经常在斑马线上碰到行人会放慢速度,有的行人会向我表达感激的微笑,那个时候我的心里也是愉快的。
县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电子警察抓拍不礼让斑马线行为,主要是帮助驾驶员自觉养成文明出行的习惯,主动礼让行人。今后还将在城区主要路段增设多处电子警察,对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行为进行抓拍,为市民出行提供更安全的环境。(周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