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20-1677119
  • 发布机构:平江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20-04-17 15:35:42.0
  • 公开日期:2020-04-1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开展春季禁渔,维护水生态平衡

来源:县水利局 2020-04-17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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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3月1日—6月30日为平江县春季禁渔期,在县内所有天然水域严禁从事捕捞作业及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活动。该县严格实行春季禁渔期制度,县委、政府全面部署,县直部门协同配合,各乡镇积极行动,通过村村响广播、流动宣传车、微信公众号、张贴禁渔通告、开展专项行动等,掀起保护渔业资源的高潮。

据悉,自3月1日以来,平江县部门乡镇上下联动,携手禁渔,截至目前,共开展执法巡查79次,禁渔宣传12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查获非法捕捞行为21起,拆除钓鱼台子18个,收缴渔船1艘、冲锋舟1艘、电鱼机28套、地笼76个、钓具66个、丝网等禁用网具41副,放生非法捕捞的野生河鱼10000余尾,有力震慑了违法捕捞行为。

禁渔非一日之功,今后,该县将持续加大对辖区水域非法捕捞行为的巡查和打击力度,践行河长护河制,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坚决保持对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零容忍”高压态势,同时也向广大群众发出倡议,保护河流生态健康,一同守护母亲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