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2017-1086447
  • 发布机构:县发改局
  • 生成日期:2017-07-10 10:15:25.0
  • 公开日期:2017-07-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发改局 2017-07-10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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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平江县委办公室、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平办发(2016)46号文件精神,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是平江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指导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统筹安排全县投资项目;编制和执行全县价格改革规划;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2017年编办核定编制数58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30人。实有在职人员72人,退休人员25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工人事股、国民经济综和运行调节股、经济体制改革股、固定资产投资股、工业和交通股、农村经济股、社会发展股和财贸服务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综合法规股、重大项目稽察办公室、收费管理股、商品价格管理股、医药和旅游价格管理股、行政审批办公室;二级机构有:平江县经济信息中心、平江县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平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公室、平江县以工代赈办公室、平江县价格成本调查队、平江县价格认证中心、平江县价格监督检查所、平江县能源办公室、平江县区域经济合作发展办公室、平江县价格调节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444.0851万元,2016年支出总计1253.7380万元。结转下年资金190. 3471万元。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444.085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06.8379万元,占总收入36.51%; 本年各项收入937.2472万元,占总收入63.49%。其中:本年财政拨款919.8954万元,占总收入99.39%,其他收入(巩固退耕还林间接费)17.35184万元,占总收入0.61%。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经费支出总计1253.73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7.5956万元,占总支出61.22%;节能环保支出37.3518万元,占总支出2.9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万元,占总支出0.24%;其他支出445.7906万元,占总支出35.56%。

四、关于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因平江县发改局与平江县物价局于2016年4月机构合并原因,2016年度平江县发改局部门决算数据与2015年度平江县发改局部门决算数据无可比性.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253.7380万元,因机构合并原因与上年数据无可比性。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253.738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9.04万元,占总支出42.99%;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651.61万元,占总支出51.9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85万元,占总支出3.82%;其他资本性支出15.24万元,占总支出1.2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253.7380万元,2016年初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60.8229万元。预决算之间形成692.9151万元的差异,产生较大差异的原因:一是上年结转经费年初预算中未体现,在2016年年中下达;二是年中财政追加经费359.07万元。一是追加行政运行经费146.62万元(包括人员工资、办案经费和招投标评标专家培训工作经费、考核奖励等);二是追加项目支出180.2万元,其中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资金160万元,重大项目前期经费20万元,农产品调查经费0.2万元;三是非税分成结算资金32.25万元。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3.59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8.0868万元,占基本支出64.02%,公用经费285.5057万元,占基本支出35.98%。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4.0667万元;其中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21.0854万元;2016年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22.9813万元。机构合并后的“三公”经费支出较合并前的“三公”经费支出大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4.0667万元,包括当年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全部实际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0854万元,当年无新增车辆,无车辆购置费,现有保有量2辆;公务接待费22.9813万元,公务接待560批次,接待3750人次。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461.0406万元,其中原物价上年结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经费428.7906万元,2016年当年收入32.25万元。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445.7906万元,结转下年度15.2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81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2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46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2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为执法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单位拨款、重点项目前期协调工作经费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办公、水电费等的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平江县发改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