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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60000/2018-1404160 发布机构 平江县政府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8-17 公开日期 2018-08-17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平江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说明

来源:县残联 日期:2018-08-17 19:06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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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平江县残疾人联合会是平江县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县残疾人事务、开展残疾人工作的职能部门,代表政府行使“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主要职能有: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协助县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指导和管理残疾人群;组织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募捐活动;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活动,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心理咨询、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康复训练、求职定向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平江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决算包括残联机关本级决算。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1,017.32万元,比上年减少11.81%。总支出1,070.08万元,比上年增加4.87%。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1,017.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3.05万元,比上年减少19.53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23万元,比上年减少20.62%。事业收入577.04万元,比上年减少4.69%。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1,070.0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9.18万元,比上年增加8.55%。住房保障支出15.27万元,上年无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515.63万元,比上年减少1.54%。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440.28万元,比上年减少19.6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3.05万元,比上年减少19.5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23万元,比上年减少20.62%。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509.42万元,比上年增加9.9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9.42万元,比上年增加22.2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万元,比上年减少57.87%。

按功能分类如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2.79万元,比上年增加20.55%。住房保障支出6.63万元,上年无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30万元,比上年减少57.87%。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3.05万元,比上年减少19.5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79.42万元,比上年增加22.24%。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3.05万元,比上年减少19.53%。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206.09万元,比上年增加10.14%。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176.95万元,比上年减少38.75%。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79.42万元,比上年增加22.24%。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2.79万元,比上年增加20.55%。住房保障支出6.63万元,上年无住房保障支出。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206.09万元,比上年增加10.1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4.46万元,比上年增加9.75%。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比上年减少44.7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3万元,比上年增加654.61%。项目支出273.33万元,比上年增加33.27%。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8.6万元,比上年减少19.2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4.73万元,比上年增加111.62%。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万元,决算数为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0.92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5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4.08万元,公务接待98批次691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4.05万元,平江县残疾人联合会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政府性基金年初结转和结余10万元,2017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57.23万元,比上年减少20.62%,本年支出30万元,比上年减少57.87%,项目支出30万元,比上年减少57.87%,年末结转和结余37.23万元,比上年增加272.3%,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平江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5万元。比2016年减少4.0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198.6万元,其中:货物15万元;服务183.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1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2017年度平江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