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2/2017-1201879
  • 发布机构:县旅游局
  • 生成日期:2017-05-05 15:33:41.0
  • 公开日期:2017-05-0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福寿山-汨罗江国家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县旅发委 2017-05-05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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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概况

平江县福寿山-汨罗江国家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按平办发[2016]50号文件精神,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由原福寿山-汨罗江国家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和平江县旅游局合并组成,根据授权负责全县旅游行业管理和福寿山-汨罗江国家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工作。设8个内设股室,2个二级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7名。目前实有人数48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江县福寿山-汨罗江国家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平江县福寿山-汨罗江国家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6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31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311.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45.4万元,主要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5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1.5万元,是指平江县福寿山—汨罗江国家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房租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成本28.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2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45.4万元,上升210.47%。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平江县福寿山-汨罗江国家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没有政府采购。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情况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7、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1、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3、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5、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省级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省级支出预算表

17、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1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1-18

表1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