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4/2023-2081221
  • 发布机构:大洲乡
  • 生成日期:2023-06-16 10:16:05.0
  • 公开日期:2023-06-1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大洲乡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来源:大洲乡 2023-06-16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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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洲乡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乡“戴帽工程”专项行动整治成效,根据《平江县“戴帽工程”专项整治重点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乡深入推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帽工程”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教育、专项整治等工作措施,认真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帽工程”专项治理工作,使我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道路交通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懂法、守法意识明显提高,各类事故明显减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坐人佩戴安全头盔率到达到90%以上。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规安装伞具、无牌无证、未购置保险上路行驶、违法载人、酒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地遏制;实现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的规范化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因不佩戴安全头盔导致在交通事故中的伤亡率。

  二、组织领导

  成立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委员黄鸿志同志任组长,乡交通办主任林泽云为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及乡交通办工作人员为成员。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6月30日前,完成方案制定、动员部署、集中宣传等工作,坚持宣传开路,迅速掀起舆论声势,营造整治氛围。

  (二)集中治理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前,全乡范围内全面开展源头清理、路面管控、基层创建等工作,通过密集开展主题活动、联合执法、经验推广、督查通报等各种方式,系统深入组织推进,始终保持整治张力。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31日前,组织开展“回头看”,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补短板漏洞,完善手段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

  1、建立宣传阵地。各村挑选宣传标语印制两条以上宣传横幅悬挂在村部或人流密集场所,设立一个固定宣传窗宣传,同时利用微信群、电子显示屏、村村响循环播放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新闻和音频,学校每月开展1课时交通安全宣教或组织1次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作文比赛、手抄报、黑板报等活动。摩电销售点、集中停放点、企业单位要张贴“一盔一戴”安全提示。通过全面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

  2、加强教育劝导。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路面查获的违法摩电骑乘人员一律开展集中观看警示片半小时、义务志愿者服务一小时、抄写倡议书两遍等警示教育。定期组织机关、村、学校等单位工作人员、农村“两站两员”以及志愿者上路开展宣传劝导。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上下班门卫安全提示制度,动员全乡党员干部开展“戴帽工程”文明倡议,签订“一盔一戴”安全出行承诺书。

  3、开展主题报道。充分应用新媒体、今日平江,集中开展“戴帽行动”主题报道活动,迅速掀起宣传高潮。并曝光屡教不改的违规违法村民。

  (二)强化综合治理

  4、凝聚部门共治合力。将“戴帽行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安全生产考核和文明村、文明单位测评指标。从规范经营行为入手,销售摩托车必须传授安全驾乘知识,加油站限制为无牌无证、未配备头盔的摩电提供加油服务。加大整治力度,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提高巡查频次,集中整治酒后驾车、违规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及非法安装遮阳伞、雨具等行为。

  5、党员干部示范带头。在机关、部门、村广泛开展“戴帽行动”文明倡议活动,纳入作风建设考核评估,促进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严格规范和查处乡机关干部、村干部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强化主体责任

  6、突出中小学校。充分发挥“交通安全教育示范学校”作用,致信全体学生及家长,号召驾乘摩电自觉佩戴头盔,规范行停秩序,安全文明出行。督促完善“家校警”共治机制,每天放学各学校安排家长志愿者和学校行政老师组成“戴帽行动”工作组,强化学校门口头盔检查记录和劝导教育。建立通报警示制度,定期发布校级、班级头盔戴情况通报,督促家长、学生养成佩戴习惯。

  7、突出重点企业。以乡域各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和上门督办,严格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门卫提示和日常安全检查考核制度,督促职工使用合法摩电上下班,并按规定佩戴头盔骑行。

  (四)强化执法办案

  8、严格路面整治。以集镇、学校等摩电出行密集路段,摩电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为重点,强化现场执法勤务,从严查处摩电无牌无证、逆行、不戴头盔、违规载人、加装伞具等五类重点违法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村和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戴帽工程”作为“生命工程”“一把手工程”,切实抓住、抓紧、抓实,以决战决胜的姿态,从严从速组织实施,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二)强化组织推进,压实落实责任。乡交通办要充分发挥“牵头统筹、协调推进、督办落实”功能,明确相关部门、行业、村及学校、企业等单位实施“戴帽工程”的工作责任,细化具体任务,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三)加强考核督办,确保整治成效。乡交通办将对各单位、村每月督查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风险隐患突出、佩戴率未达到行动目标的,视情采取提醒、约谈等问责措施。各村、各单位要对照本方案和《平江县“戴帽工程”专项整治重点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定期开展效果测评和调度,确保工作进度和整治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