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23/2017-1158367
  • 发布机构:福寿山镇
  • 生成日期:2017-10-30 16:00:29.0
  • 公开日期:2017-10-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福寿山镇继续全面彻底清收原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工作方案

来源:福寿山镇 2017-10-30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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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2017〕20

 

关于印发《福寿山镇继续全面彻底清收原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部门:

经福寿山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福寿山镇继续全面彻底清收原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寿山镇继续全面彻底清收原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

 

为全面整改金融秩序,促进我县信用环境和金融环境全面改善,实现全面彻底清收原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工作目标,根据中共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共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金融业改革发展若干意见》(湘发[2016]1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开展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0]25号)的精神要求,经研究决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整顿金融秩序,建立诚信社会为根本目的,有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纪律等手段强力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依法加大对赖账户、钉子户的追偿力度,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改善我镇信用环境,全面提高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增强其金融服务功能和发展实力,为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在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5月19日期间,进一步集中力量,运用综合措施,完成清收第二阶段任务本息68万元。

(二)2017年5月19日期间,各村必须完成3万元的清收任务。

(三)2017年11月1日后,主要采用专业力量清收和法律清收措施,确保应收尽收、彻底清收。

三、组织领导

成立福寿山镇全面彻底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领导小组。

     长:余防根   

            长:苏啸峰

     员:办村干部、支部书记、村主任

   位:派出所、司法所、农商行福寿山分行

领导小组下设清收工作办公室,由苏啸峰任办公室主任。以办村干部为单位,下设五个工作组。各组各司其事、高效运转,确保各组任务按期完成。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既定清收方案不动摇,坚决做到清收不彻底不收兵。

(二)坚持政府主导清收不动摇,坚决做到镇、村和部门负责到底。

(三)坚持靠法律清收推动大面清收,坚决做到每案必究、每笔必清。

五、突出重点

1、各办村干部组织各村对由于历史原因造成责任不明晰贷款和不良贷款进行清收,督促贷款大户、村级欠款、公众人员、村干部、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个体工商户带头偿还欠款。

2、对辖区内公职人员及公职人员直系亲属,确保要逐单位逐人核实,澄清底子,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清收面达到100%,清收率达80%以上。

3、协助县涉案组,督促平江县人民法院对2017年3月前受理审结案件依法执结。并新受理一批案件,确保有执行能力的案件在2017年5月19日前执结。

4、对单笔10万以上的大户贷款,重新疏理、逐笔清收、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实效。

5、严格执行县政府出台的清收要求和规定,要确保2017年4月底前以政府债务置换贷款还款到位,村级欠款按比例督促偿还。

六、分村负责

百福村:李多金、胡忠良、赖平林

洞下村:方  俊、黄伟涛、陈重义、邬创希

白寺村:吴明芳、张国平、黄益新、欧阳树正、

到湾村:陈梦龙、吴毅弘、李喜妹、黄胜宇

思和村:胡雄辉、白想明、付清江、黄晓宇

宝石村:苏啸峰、李继南、方群威、林可仲、凌国辉

蒋山村: 万德意、晏元辉、谈奕宏、周  明、李健良

北山村:高远文、王  

尧峰村:林  坚、王旋标、袁竟成、余小为、蔡  

双义村:余防根、苏多根、丁燕辉、汤毅文

尚山村:喻琼武、陈红武、周  武、邓  

大和村:余佑兴、彭台甫、王龙章、刘西平

芦溪村:李  磊、邹  琴、袁艳阳、曾瑜

七、强化措施

1、强化宣传发动。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时间紧,任务重,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各村、各单位要及时动员,要求迅速掀起清收浓厚氛围。要继续利用电视网络、横幅、纸质标语、宣传车、信息平台、广播等宣传平台再宣传。要召开农村党员、组长会议进行动员,重点宣传县委、县政府“清收不彻底绝不收兵”的坚定决定;宣传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系统对欠款单位和个人的重要影响;宣传对于恶意拖欠、逃废、骗取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单位和个人,县委、县政府将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和制裁,绝不姑息迁就的坚定态度。

2、强化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办村负责人责任到所负责的村,任务以镇清收领导小组下发的清收任务为基数。对办村干部、各村进行严格的进度考核,实行周碰头、周通报,定时评比。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各办村干部、村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合作意识,相互配合,完善信息共享、协同作战的工作模式。

3、提升清收质量。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对辖区不良贷款清收组织一次“大排查”,澄清不良贷款底数,选准对象,拉下面子,全力清收。提高清收面和清收到位率,对有偿还能力的对象,必须足额清收到位;对具有部分偿还能力对象,做好思想工作,发动亲属朋友帮助偿还,力争全额清收到位。

4、严格工作纪律。在清收过程中,各村要遵循本方案提出的原则和标准,切实增强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各工作组对清收到位的贷款必须及时足额上缴到指定账户,严禁截留、挪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为欠款不还者说情开脱,严禁以任何行为威胁、恐吓和打击报复清收人员,一旦出现以上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坚决严肃处理。

八、考核奖励

本次清收范围为:清收领导小组提供的欠款花名册的贷款。清收本息只限于现金清收,不允许转据清收,清收工作按实际完成清收本息总额发放补助工作经费和工作奖励。

1、各村的清收工作经费依据任务完成比例收回本金(现金)按14%计算,其中村级7%、办村干部7%。收回息金按20%计算,其中村级10%、办村干部10%。(按实际参与清收人员分配)

2、已涉诉贷款。县法院与乡镇共同执行清收的本金,对办村干部和村干部分别补助2.5%的工作经费;共同清收的利息,对办村干部和村干部分别补助3.5%的工作经费。(县法院独立执行清收的及新涉诉的除外)。

3、工作经费用作本次清收工作经费由副组长把关后直接发放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