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7/2018-1346713
  • 发布机构:余坪镇
  • 生成日期:2018-05-07 10:34:11.0
  • 公开日期:2018-05-0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印发《余坪镇2018年村级目标管理千分制考核方案》的通知

来源:余坪镇 2018-05-07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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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发[2018]15号

中共余坪镇委员会    余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余坪镇2018年村级目标管理千分制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

为了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做到全年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充分发挥目标管理的激励作用,有效的推进村级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促进我镇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余坪镇2018年度村级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现将《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考核方案,认真研究,抓好工作落实。

2018年3月28日    

 

 

余坪镇2018年村级目标管理千分制考核方案

一、考核内容

(一)党建工作(100分)

(1)阵地建设。各村要严格按照党委政府安排,规范村部布置,巩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凡是布置不规范,不按要求布置的,根据检查情况,扣除5分。

(2)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利用远程教育和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加强学习,支部成员和党员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活动,党员、干部无违法违纪行为。凡村干部和党员违反党纪国法的,一例扣10分。凡村组织连续3年未发展一个新党员,或连续2年未发展一个积极分子的,扣2分;凡党费未按时缴纳的,扣5分;未按组织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每少一次扣5分。

(3)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资料台账要整理到位,按照“135”治理模式,坚持“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等党建制度,每缺少一项扣10分,制度执行流程缺少一项扣除5分。

(二)工作作风(100分)

(1)会议纪律。无故缺席(含未事先报告,请人代会),每人次5分;迟到、早退,每人次扣2分;会场中打瞌睡、玩手机、随意走动及做与会议无关事情的,每人次扣5分

(2)工作纪律。因支村委干部工作作风导致工作任务未完成的,视情节轻重,在作风考评中扣除5-10分;在“三重工作”及应急任务过程中,出现通讯不畅、事后无法提供正当理由的,每人次扣2分。

(3)发生事件,支村委干部未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或处置事情不力的,视情节轻重扣5-10分;在紧急任务和重要工作中,不服从党委政府调配,肆意妄为的,视情节轻重,每人次扣5-10分。

(4)在公共场合不注意个人言行,败坏党委政府及支村委形象,妄议政策,造成社会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扣5-10分。

(5)因作风建设问题,在省市县各级督查中被查实、问责或通报批评的,取消集体及个人全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三)扶贫工作(200分)

(1)组织保障。各村(居)须成立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配备扶贫专干、制定全年脱贫攻坚方案,每缺一项扣10分;

(2)精准识别。确保识贫精准,建档立卡贫困户无错评、漏评,错评每例扣5分,漏评每例扣10分。

(3)结对帮扶。结对帮扶全覆盖,除镇级安排结对外,村干部应对本村已脱贫户每季度至少走访一次,对未脱贫户每月走访一次。发现走访不到位的,每次扣2分,贫困户政策享受不到位的,每例扣5分。

(4)安居保障。确保在9月30日前100%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如未完成,每户扣5分;易地搬迁和危房改造项目程序到位、资料完善,不到位的,每户扣2分;易地搬迁和危房改造对象精准,如对象不精准的,每户扣5分;项目入住率达100%,如有未入住的,每户扣5分;自筹资金按政策标准全部足额及时收缴到位,不到位的,每户扣5分;确保折旧复垦到位,未按要求完成的,每户扣5分;确保后续产业帮扶到位,不到位的,每户扣5分。

(5)资料齐全。村级一户一档资料、台账等必须规范、齐全,如发生资料不齐、户档不实的,每例扣5分。

(6)脱贫效果。各村必须全面完成镇分本年度脱贫任务,如发生脱贫任务无法完成的情况,每少一户扣10分。

(7)群众满意。各村必须确保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未达标准的,每低1%扣2分;必须确保全年无扶贫领域信访舆情,每发生一起扣10分。

(四)综治维稳、信访、安全工作(100分)

(1)无综治调解室,治保调解组织机制不健全的扣5分。

(2)出现聚众赌博,未及时制止或未上报公安机关,经群众举报并查实的,每次扣5分;出现矛盾纠纷,应及时处置化解,因推诿、拖拉,处置不力造成事态升级、矛盾上交的,每起扣2分;发生拦车、堵路、堵门、医闹、阻工等事件的,每起扣10分;出现刑事案件的,每起扣5分,治安案件每起扣2分。

(3)到县、镇集体访每批扣0.5分,重复集体访每批扣1分;发生进京、赴省、到市集体访的,每批次扣分10、7.5、5分,个体访每人次扣4、2、1分;发生群众到县赴市赴省集体访、进京越级上访,未在事发前24小时报送相关信息而造成工作脱节的,每次加扣2.5分。发生群众到县赴市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每次加扣2.5分。未按要求及时派人到现场做工作,要求带回的,在规定时限内无故不到,致使群众在政府或上级机关长时间滞留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每批次加扣2.5分。因信访问题,进京赴省到市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该村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4)出现 “法轮功”分子滋事案件,每起扣10分。

(5)民调期间,宣传氛围不浓、工作要求不到位的扣5分;凡上级明察暗访民意不好的扣10分。

(6)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底子不清,责任不明,措施不力的,扣5分;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处置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每起扣20分;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群死群伤的直接“一票否决”。

(7)不配合卫生、畜牧等职能部门做好人畜、食品卫生、家禽等预防、监测和控制工作的,每次扣5分;村民红白喜事桌席、酒宴须向卫生院报告,未报告且出现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的,每起扣20分。

(8)全域禁炮、“打非清剿”工作推进不力,出现烟花鞭炮销售、运输、燃放和经营行为的,每例扣5分。

(五)环境卫生(100分)

(1)年内召开两次以上党员组长会、村民代表会或妇女会,专题或重点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每少开一次扣5分。

(2)张贴20条以上标语,在人口密集的屋场制作宣传栏,依据本村实际制定《村规民约》,每缺一项扣5分。

(3)配备好保洁员并实行常态化管理,确保可视范围内卫生清洁。未达要求的,扣10分。

(4)建立环卫费收取机制,多渠道筹集环境整洁资金,没有形成机制或专项经费保障的,扣5分。

(5)建立形式多样的卫生评比机制,评比制定不能流于形式。未达要求的,扣10分。

(6)提倡全面禁鞭禁炮。发现燃放烟花鞭炮的,每次扣5分,发现储藏、贩卖的烟花鞭炮的,每例扣10分。

(7)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河渠、屋场无垃圾,河道、水塘无垃圾漂浮物,未达要求的,每次扣5分。

(8)镇每月开展督查、暗访、抽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曝光,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10分,并通报全镇。

(9)镇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前三名分别加15分、10分、5分,后三名分别扣15分、10分、5分。

(10)上级部门检查、暗访、抽查中发现一次不合格扣10分,整改不到位、影响镇在全县排名的,扣20分,在全县通报表扬且被评为县样板先进村的加20分。

(六)计划生育(50分)

按《余坪镇2018年度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细则》执行。

(七)城建国土(100分)

(1)规范村民建房(30分)。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如出现未批先建、少批多建和批甲地建乙地等违法建设,每例扣5分。严格履行监管程序,如出现明显不符建房条件,但村级仍然给建房申请户签字盖章,每例扣5分;如出现违法建设情况,但村级未及时发现并制止报告的,每例扣5分。严格履行“两鼓励、两禁止”的审批原则,如出现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水工程运行地段建房,每例扣5分。同时,完成村庄规划,并确定了科学合理的集中建房点的村奖励加5分;每完成一个20户以上的集中建房点,奖励加5分,每完成一个30户以上的集中建房点奖励加10分;确定了本村统一的建筑风格并按图施工建房5户以上奖励加5分,10户以上奖励加10分。

(2)空心房整治(30分)。以党委、政府出台的专项考核方案为准。

(3)危房改造(15分)。对象精准,如出现重复享受、不符合享受危改政策条件和优亲厚友等现象,每例扣5分;程序到位,如出现程序不到位和申报不及时现象,每例扣5分;资料完善,如出现个户档案、村级评议会议记录、评议台账和公示公开记录等资料的,每例扣2分;严明纪律,如出现村上套取资金、拆户、分户和上访告状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例扣10分。

(4)国土资源管理(15分)。必须严格保护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进行非建设,如出现乱占滥用耕地行为的,每例扣5分,如进入卫片违法图斑的,每处扣10分。杜绝乱采滥挖,如出现非法采矿现象,每例扣5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如出现未按要求落实群测群防工作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未按要求落实防汛值班巡查预警制度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对突发性地质灾害未及时报告、处理到位的,每发现一例扣3分;如出现因地质灾害事故,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5至15分的扣分。

(5)项目建设(10分)。必须确保镇村项目顺利推进,如出现强行阻工、强买强卖现象,或村级不支持不配合的,每例扣5分。必须确保增减挂等国土项目顺利推进,如出现未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私自先行与有关行业部门或施工方对接项目的,每例扣5分;如出现增减挂等国土项目在本村落实不力现象的,每例扣5分。

(八)其他工作(250分)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共80分)

以党委、政府出台的专项考核方案为准。

2、林业生产、森林防火(共40分)

认真落实林业生产,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1)出现乱砍滥伐,受到林业部门处罚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每出现一次林政处理案件扣10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以每次森林防火督查情况酌情扣分;

(2)每发现一次野外用火现象扣5分;每发生一起火警扣10分;每发生一次森林火灾且损失面积在10亩以上50亩以下的扣15分,50亩以上的扣20分,每发生一起情节严重且影响恶劣的森林火灾扣40分;

(3)每新落实一个50亩以上林业项目加10分。发生森林火灾出动扑火队的相关扑火经费从村级转移支付中一次性扣除。

3、惠农政策落实和村民自治(20分)

(1)各项涉农补贴、民政补贴、救灾救济资金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危房改造严格按要求落实到位,如出现克扣、截留、挪用、分摊各项补贴资金的视情节轻重扣5-10分。

(2)村级财务管理健全规范,设置固定公开栏,如出现财务管理不规范、村务公开不到位等问题,酌情扣5-10分。

(3)每年定期召开党员、村民组长和群众代表会,就村级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就村级财务使用情况进行说明,未召开的扣5分;公开信、明白卡、优抚慰问信等相关资料发放不到位的扣5分,由此引发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加扣10分。

4、粮食生产、土地确权(共20分)

搞好粮食生产,特别是早稻生产,完成单、双季稻种植面积且无抛荒现象。

(1)出现农田连片抛荒2亩以上的,每处扣除5分;公路沿线未落实双季稻生产扣5分。

(2)按县双季稻种植要求,完成镇上下达双季稻种植面积任务的奖5分,超额完成任务的10分。

(3)土地确权未按时间要求完成一、二期公示的,扣5-10分;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土地确权工作,影响县对镇考核的,扣10分。

6、河道管理(20分)

全镇范围内的采砂、采石行为必须依法依规、办证开票。对于非法淘金、采砂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上报镇级有关单位,对处理不力且未及时上报的,视情节扣5-10分;做好河道清淤、江墈砍青等工作,落实不力的,酌情扣5-10分;严禁非法电鱼、毒鱼,严禁向河道中倾倒垃圾,未管控到位的,发现一例扣2分,未及时处理的,加扣3分。

7、宣传、教育工作(30分)

积极做好群众宣传教育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群众大会,未召开的扣5分;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创建文明村、文明家庭、文明标兵活动,得到省市县级表彰或在同级媒体上报道的,分别加15、10、5分;做好“两项督导”工作,净化学校周边环境,工作开展不力、不支持不重视文化教育事业的,酌情扣5-10分。

8、武装工作(20分)

保证按上级分配的征兵和训练计划人数按时督促进站体检、参训,每缺一人扣2分。

9、防汛抗旱(20分)

对旱情不重视、抗旱措施不得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防汛检查、险情排查不仔细,发现险情未及时报告的,每例扣5分;因灾情导致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扣10分,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置;各村应制定并落实防汛预案,未按要求落实扣10分。

(九)加分项目

1 、重点工程。对华电平江火电厂、蒙华铁路(余坪段)和余市公路建设等重点工程建设作出突出的,酌情加5-10分。

2、村级工作创县以上先进或作为验收现场点并通过相关验收的,每次加5分,单项工作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3、村级项目。村组级公路建设、水毁工程修复、水利设施改造、学校建设等村级实事项目,村级自筹或争资达5万元以上、建设顺利且无负债的,酌情加5-10分,如因村级建设产生较大债务无力偿还的,扣5分,造成不良影响的酌情扣5-10分。

(十)中心工作

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其它中心工作,按实际情况考核记分,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二、考核办法

镇财政对村绩效考核,按基数2000元,加各村每人1元的农业人口数,作为该村村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工资。年终由各分管负责人根据各自分管的工作落实情况,对照工作目标管理进行统一考核兑现。

三、奖惩措施

1、奖励

(1)凡是村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排在全镇前六名的,进入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综合考核分值排第一名的为一等奖,分值排第二名和第三名的为二等奖,排第四、第五、第六名的为三等奖,镇党委、政府对其进行表彰奖励。

(2)全年将村级工作综合评定为一、二、三类,然后呈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县委组织部根据村所属类别,决定村干部绩效补贴,再由县财政打卡发放到人。

2、处罚

对全年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综合成绩排最后名的村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一票否决”的村,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取消年终的绩效考核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