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5/2020-1677074
  • 发布机构:童市镇
  • 生成日期:2020-04-17 15:06:10.0
  • 公开日期:2020-04-1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童市镇全面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童市镇 2020-04-17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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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狠抓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排查整改,根据省、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以下简称“三回头”)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聚焦“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对照建档立卡信息和影响脱贫攻坚质量的因素,逐村逐户逐项排查梳理问题短板,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符合要求不放过、群众对整改不满意不放过”的要求抓好整改落实,防范化解返贫、新致贫的风险,实现精准脱贫、不落一人,确保脱贫质量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二、工作范围

在全镇20个村全面开展“三回头”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以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为依据,对2014年以来的已脱贫户、未脱贫户、边缘户(即蓝卡)、特殊困难群体(建档立卡之外的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重残户、重病户)和贫困村退出标准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不漏一村一户一人。

三、组织方式

(一)工作机制

全面开展脱贫攻坚“三回头”工作,实行“县负总责、乡镇实施、整村推进”的工作机制。由县级负责统筹安排,并对每个乡镇派出指导组,负责业务指导、督促推进。乡镇为“三回头”工作的主体实施单位,负责组织逐村逐户开展实地排查,做好排查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力量安排

1.县级督导。从县扶贫办、县脱贫攻坚督查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业务人员,组建县级指导组,指导和督促乡镇开展排查和整改工作。

2.乡镇实施。从辖区内市、县驻村工作队、镇政府干部中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三回头”工作组,负责入户调查。抽调人员不得少于县级要求的规模(42人),由镇党委周阳波书记担任组长。工作组下设若干村排查组,村排查组组长由镇党政负责干部担任,实行组长包干负责制,包排查、包汇总、包整改,一包到底。具体力量配备分工安排见附件八。

(三)组织要求

1.统一培训。由县扶贫办负责,通过视频会议方式,组织指导组成员、乡镇排查组成员统一培训,确保业务培训到位,尺度标准一致。

2.交叉排查。排查工作采取交叉检查方式进行,所抽调工作组成员不得承担本村问题排查工作。

3.保障质量。由县级指导组、镇扶贫办负责全面指导、督促“三回头”工作的开展,并指导做好问题清单的分类汇总工作。各村级排查组要根据任务规模,统筹力量,科学安排,原则上每个排查小组(2人)每天完成10户左右。由扶贫办干部王安妮(联系电话:15200813687)担任信息员,负责排查表格收发、信息核对以及相关协调工作。建立专项工作微信群,方便工作衔接(附件九)。

四、工作内容

(一)回头看

紧紧围绕脱贫标准与扶贫政策落实,以高质量脱贫为目标,认真查找漏洞缺项。

1.已脱贫户。主要看是否稳定达到脱贫标准,以及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要对照贫困人口脱贫标准,核实整户“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全面摸清家庭主要收入来源、教育、医疗、危房改造、安全饮水、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及后扶、新冠肺炎疫情对产业就业的影响及各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分析是否存在返贫风险。

2.未脱贫户。主要看能否在6月30日前全面解决“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收入达标(预计到2020年9月30日)。要对照贫困人口脱贫标准,全面摸清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情况、“三保障”落实情况,教育、医疗、危房改造、安全饮水、产业扶贫、金融扶贫、社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及后扶、新冠肺炎疫情对产业就业的影响及各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3.边缘户及档外“四类对象”。重点关注经济收入、“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情况,分析是否存在致贫、收入不达标风险。

4.贫困村。主要排查是否达到贫困村退出标准。具体排查内容,按照统一制定的表格指标体系执行。

(二)回头查

1.责任落实方面

(1)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主要排查:是否落实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是否及时到位;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是否遍访贫困户;脱贫摘帽后是否松劲、是否落实“四不摘”要求;信访舆情处置,特别是省以上重复访的处置不力等。

(2)镇属行业部门分工责任。主要排查:是否专题研究部署本行业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是否存在政策落实和问题排查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是否存在结对帮扶流于形式、督促指导不力、帮扶成效不明显等。

(3)驻村结对帮扶责任。主要排查:贫困村和贫困人口100人以上非贫困村驻村工作队是否全覆盖,驻村第一书记是否专职,第一书记和村支部书记是否遍访全部农户。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是否及时到位;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指导是否到位;推动发展和用好村级集体经济是否到位;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公示公告制度落实是否到位;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绪疏导工作是否到位;开展法制教育、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是否到位;帮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治群众身边腐败等工作是否到位;结对帮扶是否开展入户对接、成效是否明显等。

2.政策落实方面

(4)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主要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及档外“四类对象”住房安全性未认定或未出具安全性评定;脱贫户住房安全无保障;危房改造进度任务未按期完成;危房改造质量不达标或改造后不满足正常使用安全,县级住建部门未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未执行村级评议或未执行三级公示制度;是否存在人住危房、五保之家入住率不高等问题。

(5)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主要排查:搬迁对象未实际搬迁入住;安置点基础设施与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项目管理、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不规范;后续帮扶措施未覆盖;拆旧复垦不到位等问题。

(6)教育扶贫政策。主要排查:贫困家庭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助学补助不到位;贫困家庭“雨露计划”落实不到位;贫困地区乡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未改造;寄宿制学校基础条件差;学生营养改造计划未执行等问题。

(7)健康扶贫政策。主要排查:贫困人口未参保或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未到位;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政策落实不到位;贫困人口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结核病4种慢性病患者签约服务不到位;乡镇卫生院建设和全科医生配备不到位,村卫生室建设不达标;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8)饮水安全保障政策。主要排查:水质不达标、用水量不达标、取水距离过远、供水保证率不足、安全饮水工程未完成或未发挥作用等。

(9)产业扶贫政策。主要排查:产业覆盖面不广,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没有得到产业扶持(享受奖补、技术指导、委托帮扶、股份合作等);组织化程度低,50%以上贫困户未加入经济合作组织;产业项目实施不规范(贫困户分红未到位、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产业项目效益不明显),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存在“一股了之”、“一分了之”等现象;产业扶贫项目的后续处理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10)就业扶贫政策。主要排查:培训对象不精准、培训项目针对性不强、培训方式有效性不高;贫困劳动力信息管理不规范、劳务输出供需对接不精准;补贴政策未享受(含就业创业服务、培训、生活费、社会保险、交通补贴);生态环保员等公益性岗位未正常履职,补助资金发放不到位;扶贫车间政策落实不到位,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11)生态扶贫政策。主要排查:生态护林员选聘人员不能正常履职;生态护林员选聘程序(公告、申报、审核、考察、评定、公示、聘用)不齐全;未根据协议及时足额发放资金,对生态护林员的岗位培训、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12)金融扶贫政策。主要排查:不符合条件贫困户发放贷款;扶贫小额信贷利率、贴息等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小额信贷贷款用途不合规;扶贫小额信贷逾期等问题。

(13)综合保障脱贫政策。主要排查:符合条件贫困家庭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重点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未及时纳入临时救助;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未纳入救助供养范围;贫困家庭残疾人扶持措施落实不到位(重点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救助供养落实)等问题。

3.工作落实方面

(14)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主要排查贫困人口脱贫完成情况,是否存在“虚假式”“算账式”“指标式”“游走式”脱贫等问题。

(15)全面做好系统信息更新工作。根据普查工作需要,从国扶系统中打印《贫困户信息表》,逐户逐项核查建档立卡信息数据不真实、不完整、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16)各类扶贫开发项目组织实施。主要排查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成果验收不规范,降低或拔高标准等问题。

(17)扶贫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主要排查资金投入不足,“趴账”或拨付进度慢,资金分配公示公告流于形式,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扶贫补贴不到位、明白卡折没有入账记录,资金使用管理违纪违法等问题。

(18)基层干部工作作风。主要排查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马虎了事、档案资料整理混乱、弄虚作假、工作时间不在岗等问题。

(三)回头帮

主要是“七帮”:

1.帮整改落实。对核查出来的问题,建立专门问题台账,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人,限时整改销号,确保真查实改。

2.帮政策落地。把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作为主要任务,全面开展政策梳理,确保对标对表落地生根。

3.帮厘清路径。深入开展厘清脱贫路径行动,逐户上门走访,逐户分析致贫原因,找出脱贫办法,巩固和扩大脱贫成果。

4.帮“两业”发展。把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根本之策,培育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扶贫产业;加强技能培训,优先组织贫困劳动力返城返岗外出务工和在扶贫车间、公益岗位就近就业,努力实现村村有扶贫产业、户户有增收项目、人人有脱贫门路。

5.帮基础建设。重点抓好饮水工程、农网升级、危房改造、信息化建设、“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6.帮沟通宣传。通过多种形式,把能不能享受政策、能享受哪些政策,讲清讲透,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7.帮激发动力。通过组织扶志教育、抓好典型带动、改进帮扶方式、发挥主体作用等途径,着力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解决“一兜了之”和“等靠要”问题。

五、时间安排

2020年3月15日起至6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工作筹备(3月3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脱贫攻坚“三回头”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好重点任务和工作力量,开展排查业务培训,务求达到标准统一、操作规范,确保“三回头”工作稳步推进。

(二)实地核查(4月30日前)。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对所有建档立卡户、边缘户及档外“四类对象”开展拉网式全覆盖调查,同时对贫困村出列达标情况开展全面摸排,列出问题清单,逐项拉条挂账。实地核查工作结束后,各核查组将《贫困村退出核实表》《脱贫攻坚(村)问题清单》《脱贫攻坚(户)问题清单》于4月27日前交镇扶贫办,镇扶贫办整理汇总后由各指导组交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指挥部。

(三)问题整改(6月10日前)。县乡两级要针对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建立台账,认真分析问题产生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全面清零问题,确保通过整改切实消除已脱贫户稳定脱贫隐患,补齐未脱贫户脱贫短板,凡今年脱贫对象,6月底前必须基本具备脱贫条件。要积极化解边缘户及特殊困难群体新致贫风险,该纳入帮扶的要及时开展帮扶工作。同时,要确保贫困村达到退出标准。

(四)总结上报(6月20日前)。镇扶贫办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就“三回头”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指挥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开展脱贫攻坚“三回头”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是今年上半年的重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排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周密安排,科学调度,尤其要加强“三回头”工作人员力量调配,排查责任人要认真学好培训内容,特别是要把标准、内容、方法和要求记牢记清楚。 

(二)严格工作要求。这次“三回头”工作是脱贫攻坚期内最后一次大规模排查行动,要保证工作质量,真正做到摸排对象全覆盖,对外出务工人员,也要采取有效方式全部排查到位,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不漏一村一户一人。要落实工作责任,每个村排查组组长要对所排查村排查情况负责,每个排查人员要对被调查户排查情况负责,把问题查清查准;镇政府、各村委会、各驻村工作队和各相关部门要对问题整改负责,6月中旬前要全部整改到位,切忌“雨过地皮湿”、工作走形式。排查人员要讲求工作方式方法,做好宣传引导,争取群众支持配合,要充分利用走访排查,宣讲政策,发现问题,化解矛盾,联络感情。

(三)提供必要保障。“三回头”工作期间,由镇党政办统筹安排好人员生活,提供所需交通工具,确保工作期间吃、住、行安全、方便。

(四)严守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建立排查工作和整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代替上户、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以及消极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究责任。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风清气正开展“三回头”问题排查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