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0/2019-1509929
  • 发布机构:南江镇
  • 生成日期:2019-04-02 16:16:12.0
  • 公开日期:2019-04-0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南江镇脱贫成效巩固提升工作方案

来源:南江镇 2019-04-02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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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巩固脱贫成效,在现行标准下确保到2020年底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可持续脱贫,推动我镇实现跨越发展的目标,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现行标准下,消除绝对贫困,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实现剩余未脱贫人口如期高质量脱贫,已脱贫人口稳定可持续脱贫、不返贫,确保全镇无漏评、无错退、群众认可度高。

二、基本原则

(一)实行分类管理。根据贫困属性、困难程度等实际情况,对全镇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分类管理,提高工作实效。

(二)坚持精准施策。严格对照脱贫标准以及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的要求,针对不同贫困对象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精准落实扶贫政策和帮扶措施。

(三)做好城乡统筹。在推进产业和就业项目、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做好统筹,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促进城镇与农村、贫困对象与非贫困对象均衡发展。

(四)强化专业服务。建立以驻村工作队、村级扶贫专干为主体的专业扶贫力量,突出工作的针对性、专业性,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三、工作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3月)。研究制定镇村脱贫 成效巩固的具体举措,出台工作方案,逐级动员部署。

(二)基础夯实阶段(2019年3月-5月)。保持原有的工作责任、格局和要求不变,围绕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三率一度”,进一步查漏补缺,对标达标,全面夯实工作基础。

(三)质量提升阶段(2019年6月-2020年12月)。按照 “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坚持分类管理、精准施策,注重城乡统筹和专业服务,全力防范风险,全面巩固成效,确保贫困群众稳定脱贫、齐奔小康。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象管理

1.严把退出关口

根据贫困对象的实际情况及帮扶实效,有序组织对已脱贫对象贫困退出工作进行回头看,严格执行贫困户脱贫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因脱贫质量不高导致返贫的情况。

2.坚持动态调整

加强对贫困对象的动态监测和管理,对照“一超过、 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通过脱贫回访调查,采取扶贫、住建、民政等部门数据比对的方法,结合扶贫信访线索,及时核实核准因病、因灾等因素致贫或返贫的对象,并逐级申报纳入扶贫开发系统。

3.做好分类管理

通过摸底排查,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划分为红卡、黄卡、绿卡三种类型,建立分类管理数据库。

(1)红卡对象。即所有未脱贫对象,主要任务是对照脱贫标准,因户落实收入、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等帮扶措施。同时,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岗位、残疾保障、兜底保障、社会扶贫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斩断贫困根源,实现如期高质量脱贫。

(2)黄卡对象。即脱贫户中的低收入对象,主要任务是结合贫困户实际和发展意愿,在坚持脱贫不脱政策的基础上,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岗位、残疾保障、兜底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帮助其巩固脱贫成果,实现稳定脱贫不返贫。

(3)绿卡对象。即脱贫户中已实现稳定脱贫的对象,主要任务是继续落实结对帮扶和国家规定的到户政策,不断巩固脱贫成果。

(二)强化两项帮扶

1.驻村帮扶

按照摘帽不摘帮扶的要求,在脱贫攻坚期内,继续协调省市县工作队对贫困村驻村帮扶全覆盖;继续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1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实现驻村帮扶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100人以下的村派驻指导员。

2.结对帮扶

继续组织党员干部力量, 对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已脱贫对象每季度走访1次,未脱贫对象每月走访1次。

(三)精准落实政策

将各类政策精准落实到户,做好全面系统的政策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1.落实教育扶贫政策

(1)及时足额将各项教育助学补助打卡到户,并做好政策落实的告知工作。

(2)深入推进“三帮一”劝学、送教上门等活动,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不因贫辍学失学。

2.落实健康扶贫政策

(1)扶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和扶贫特惠保,确保参保率、信息准确率、补助到位率达100%。

(2)把严防因病致贫返贫,逐步建立农村医疗保障长效机制作为今明两年健康扶贫工作的重点,充分运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措施,逐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综合保障水平。

3.落实住房保障政策

(1)大力组织搬迁入住,确保已实施易地搬迁和危房改造的对象,在2019年5月底前全部入住。

(2)通过基础数据比对和排查,对已脱贫户、非贫困户中存在安居隐患的对象,通过单户新建、修缮加固、闲置房置换等方式,在2019年5月底前实现安居。

(3)确保所有未脱贫对象在2019年11月30日前全部实现安居。

(4)根据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安置类别、劳动力状况和发展需求,统筹扶贫车间、就业扶贫、产业扶贫、兜底保障、社会帮扶等举措,在2019年5月底前制定并落实后续帮扶方案,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逐步完善镇、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做好集中安置点的后续管理和服务。

(5)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原有住房的拆旧复垦工作,确保拆旧复垦率达到100%。

4.强化综合保障性扶贫

全面落实残疾人保障、低保兜底、五保供养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非贫困户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四)优化产业扶贫

1.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推进农业、旅游、电商、加工业的融合发展,确保贫困群众通过产业实现增收。

2.支持鼓励有意愿的贫困户,通过发展小规模家庭种养殖业增收。

3.建立产业指导员制度,为贫困群众发展产业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

4.由驻村工作队、支村委负责,及时收集贫困户农产品销售情况,协调对接销售渠道。

(五)做实就业扶贫

1.在镇集中安置点、部分村级集中安置点,全面布局浙江义乌来料加工、湘绣女红加工、食品加工等就业扶贫车间(基地),优先安排红卡对象、黄卡对象就近就业。对贫困群众在扶贫车间(基地)参加技能培训给予扶持。

2.继续实施生态公益岗位脱贫行动,在红卡对象、黄卡对象户中聘用生态护林员和生态环保员。

3.继续组织贫困对象参加招聘会,帮助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六)注重扶贫扶志

加大对扶贫政策、帮扶成效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和帮扶工作的认可度。继续开展“四讲四评”等主题活动,不断提升群众的感恩意识、自强意识。

(七)做好信访舆情处置

1.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加大信访排查力度,做好初信初访处置,确保小问题不出村,大问题不出乡镇,切实减少越级信访量;加强舆情管控,及时、有效地处理群众诉求和意见建议。

2.对到县及以上扶贫信访舆情和重点难点信访事项,实行联村负责干部牵头、驻村工作队长、支村两委、相关部门配合的调查处置机制,实行重点交办、挂牌督办、逐案销号、定期通报制度,坚决杜绝重复访、群体访的发生。

(八)规范金融扶贫

积极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清收工作,通过引导还贷、合理展期、依法清收等方式,确保扶贫小额信贷清收到位。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在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继续坚持负责干部脱贫攻坚包干责任制;继续坚持由分指挥部、行业部门、驻村工作队、支村委逐级抓落实的联动责任制。

2.村党组织书记、驻村工作队要遍访辖区内的贫困户,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3.由督查室、扶贫办负责组织脱贫攻坚专项督查;由镇纪委牵头,继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动工作责任的落实。

4.由党政综合办牵头负责,总结经验典型,继续加大对全镇脱贫攻坚成效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建设专业队伍

1.继续向5个贫困村、18个非贫困村派驻工作队,3个非贫困村派驻指导员,负责脱贫成效巩固、环境整治、移风易俗等工作。

2.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进一步配优配强村级班子;每村配备1名村级扶贫专干。

3.由扶贫办负责,通过分层次、分批次培训的方式,组织对村级扶贫干部开展政策业务培训,提升扶贫干部的综合能力。

(三)严格资金项目管理

1.由财政所牵头负责,督促各村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呆账滞拨等情况发生。

2.由财政所牵头负责,对2017年以来到村的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不断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对存在突出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相关线索移交纪委调查处置。

3.驻村工作队、支村两委要积极化解村级债务,严禁以脱贫攻坚之名新增债务,严防债务风险。

附件:

南江镇脱贫成效巩固提升工作清单

 

1、排查漏评错退(4月10日前)

对全村非贫困户及已脱贫户按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进行排查,对疑似漏评的对象和达不到脱贫标准的错退对象(含辍学、教育补助没到位、没进医保等情况),由驻村工作队、支村两委、办村干部逐户进行研究核实,并将最终确定的疑似对象名单及基本情况上报镇扶贫办。

2、完善基础台帐(3月30日前)

(1)基础资料类:①本村基本情况;②到组户主花名册;③贫困户花名册;④低保户、五保户、危房户、重病户、残疾人户及存量危房户花名册。

(2)扶贫资料类:①建档立卡贫困户进入、退出基础台账(14-18年);②贫困户一户一档资料(扶贫手册、《湖南省农村贫困户申请审批表》《贫困户信息采集表》《贫困户年度收入计算表》《贫困户脱贫验收表》《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减少)表》);③扶贫工作专题会议记录;④结对帮扶台账。

(3)行业台账类:①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台账;②易地扶贫搬迁台账;③健康扶贫台账;④教育扶贫台账;⑤产业扶贫台账;⑥金融扶贫台账;⑦就业扶贫台账。

3、推进安居保障(5月30日前)

(1)组织搬迁入住:确保已实施易地搬迁和危房改造的对象,在2019年5月底前全部入住。

(2)消除安居隐患:对已脱贫户、非贫困户中存在安居隐患的对象,通过单户新建、修缮加固、闲置房置换等方式,在2019年5月底前实现安居。

(3)推进拆旧复垦: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原有住房的拆旧复垦工作,确保拆旧复垦率达到100%。

4、落实结对帮扶(3月30日前)

(1)完成结对走访:组织结对帮扶干部完成结对走访工作,已脱贫对象每季度走访1次,未脱贫对象每月走访1次。帮扶措施和成效要规范填写到扶贫手册或回访卡上,如果贫困对象人口信息发生改变要以村为单位汇总上报到镇扶贫办。

(2)核查到户资料:各村应重新检查并完善到户资料(扶贫手册(回访卡)、收入计算表、到户政策受益明白卡、户口簿、医保证、扶贫补贴明白卡(折)、政策宣传资料)等。

(3)开展遍访活动:驻村工作队、支部书记和村主任要完成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遍访工作,在走访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5、做好舆情处置

对村内扶贫领域信访问题进一步进行排查,并密切关注信访人的动态,要及时发现并妥善化解矛盾,切实将隐患消除在萌芽期,切实减少跨级信访,有效杜绝重复访、群体访。

6、强化贷款清收

积极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清收工作,各村要提早重视,抓早抓小,确保直贷直还的还款工作按时完成。通过引导还贷、合理展期、依法清收等方式,确保扶贫小额信贷清收到位。